[个人住房贷款]漳州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经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我市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异地贷款”)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异地贷款的定义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二、申请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
经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我市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异地贷款”)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异地贷款的定义
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申请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一)申请对象:住房公积金在漳州缴存、在异地购房需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异地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
(二)申请条件:申请人家庭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
(三)申请材料:申请人身份证件(证明),已婚者提供结婚证件(证明),非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者身份证(未婚者需面签无婚姻登记具结书不能代办)。
(四)申请地点: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市属窗口或各县(市、区)管理部窗口】。
三、申请办理异地贷款或本地贷款异地缴存互认
(一)异地贷款申请对象:本人或配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至少一方户籍在漳州且在漳州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
本地贷款异地缴存互认申请对象:本人或配偶均无漳州户籍,但一方在漳州缴存住房公积金,另一方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漳州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本地贷款,需将异地缴存方住房公积金纳入确认范围的职工。
(二)申请条件、额度、期限:有关准入条件和额度、期限等均按我市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材料:
1. 异地缴存者应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近一年账户明细;缴存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名下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2.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应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办理流程:
1.开具证明:申请人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近一年账户明细;到缴存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名下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2.办理贷款。办理流程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相同。
注:
⑴本人或配偶均无漳州户籍申请异地缴存互认的,只能以漳州缴存方为主借款人。
⑵上述需参照我市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的内容,可参见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网( gjj.zhangzhou.gov.cn/)政策法规栏“贷款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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