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贷款首付]说好的零首付购车,结果车没到手,还背上16万债务
2016年,许昌禹州的范先生通过郑州一家汽车贸易公司零首付贷款购车,两年过去,车没到手,竟然背了十几万元的贷款,还因为这件事,家庭破裂。由于无力偿还贷款,2018年8月18日,他接到了法院传票,得知自己被担保此事的河南同发汽车贸易公司起诉到了郑州市高新
2016 年,许昌禹州的范先生通过郑州一家汽车贸易公司零首付贷款购车,两年过去,车没到手,竟然背了十几万元的贷款,还因为这件事,家庭破裂。
由于无力偿还贷款,2018 年 8 月 18 日,他接到了法院传票,得知自己被担保此事的河南同发汽车贸易公司起诉到了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
该公司称,范先生欠钱不还,只能起诉,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并无过错。
口头上的「零首付」
范先生今年 42 岁,两年前,他计划买一辆车以供家里日常生活所需,无奈手头钱不够,正好这时,他在网上看到了一个「零首付」购车的宣传广告,心动不已。他拨打了广告页面的联系电话,对方自称姓甲,是河南名道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业务经理。
贾经理说,办理「零首付」购车对车辆的价位有要求,至少要买十几万的车,不然没法贷款,另外,还需要先交 7000 元左右的订车款和手续费。范先生答应了,定了一辆 15.3 万元的吉利博瑞。
《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规定,新车的首付最低为 15% ~ 20% ,那所谓的「零首付」是怎么做到的?
从范先生提供的合同里可以看出,名道汽车销售公司负责垫付车款 30% 的首付,其余的购置税、保险、分期手续费等是由范先生自己承担的。
新车刚入户,就被开走了
购车合同签订几天后,贾先生带了另一家名为河南同发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人来到他的家中。
那个人姓刘,称自己是受工商银行委托,来做家访的,并且拿了一些空白合同让范先生签。一周后,他们又来了一次,又签订了几份空白合同。签完之后,把所有的空白合同都带走了,范先生因为是和银行、担保公司签的抵押贷款的合同,也没有在意,甚至都没有要求留一份给自己。
签过合同,贾先生和刘先生带范先生到工商银行办了两张卡,一张信用卡,一张储蓄卡。卡办好后,他们问范先生要了密码,就把卡拿走了。
2016 年 9 月 15 日,贾先生打来电话让范先生交钱,「他说买车全款 15.3 万,而贷款只贷了 12.8 万,钱不够,让我再转两万多块钱给他。但我没钱啊,我要有钱办什么零首付啊,就转了五千,他也同意了。」
2016 年 9 月 29 日,范先生跟着贾先生、刘先生一起去提车。「保险、购置税这些都是他们交的。」范先生说,随后,他们二人就以「银行的贷款手续还没办好,车子还没入户」为由,开走了刚提的新车。
说好「零首付」,却又急催还首付款
刚提的车就这么呗别人开走了,范先生越想越生气。好在十天后,在贾先生和刘先生的陪同下,范先生成功在许昌车管所办理完了入户手续。他满以为事情到这边结束了,可以把新车开回家了,哪知道又出了幺蛾子。
贾先生说必须要要先偿还他们垫付的费用,钱都交清了,才能把车开走。这个垫付的费用,实际上就是名道汽车销售公司垫付的 30% 的首付款。
「可是我没有钱,有钱的话我犯得着搞什么「零首付」买车呢?」范先生一筹莫展,这是贾先生提议签订一份抵押合同,把车拿去抵押了再贷款,还清他们的钱。
范先生拒绝了,于是车子就被开走了,这个时候,他开始怀疑是不是受骗了。
公司没有押车,业务员是临时兼职
2016 年 10 月 25 日,范先生接到了同发汽贸打来的催促还款电话。带着一丝也许能提到车的想法,他根据对方要求把第一期还款 5400 元打到了当时在银行办理的储蓄卡中。
之后,没有了车的消息,只听有人催还款。范先生曾打电话向担保公司质问,「我的车呢?」
对方工作人员称,公司没有押车,并且态度十分嚣张,直接告诉范先生,公司的业务人员都是兼职人员,要是确定车被业务员开走了,可以直接联系他,甚至起诉、报案,反正不关公司的事。
范先生最终只得从对方口中问询出车子的位子,在内蒙古。
车也没见到,还被要求还清首付款
本想好好买辆车,结果车始终没到手,范先生回忆,之后的贷款他都没有还。期间他曾到河南省银监局信访处反映,银行相关工作人员曾告诉他,还不上你就不用管了。
于是,两年过去,范先生既没有还贷,也没有再过问车的消息,因为担保公司一直在替他还。
直到今年 8 月 18 号,法院的传票寄到了他的手中。
担保公司一纸诉状,请求判令范先生偿还垫款、服务费、违约金及银行剩余贷款共计 16 万余元。
8 月 23 日,范先生再次来到河南省银监局信访处,对银行能否委托第三方机构处理贷款业务及其审核流程机制提出质疑。银行相关负责人员及时联系了该担保公司相关人员。
担保公司称,公司仅提供协助贷款、担保服务,范先生欠钱不还,他们只能起诉。银监局信访处工作人员告诉河南商报记者,近年来,由于车贷问题产生的纠纷数不胜数,消费者被侵权的方式也各不相同。
律师:直接报警
针对范先生的这种情况,律师建议直接报名,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回车辆。
中介公司(名道)和范先生已经约定了由中介公司垫付 30% 的首付款,范先生按月偿还。但是,中介公司和担保公司的两个业务员却让范先生补齐首付款,否则不给车,并且在范先生交不上首付款的情况下,又剔除以车为抵押去贷款,还清欠他们的首付款。这属于虚构事实,使范先生陷入错误,于是让担保公司业务人员开走了汽车,两名业务员可能涉嫌诈骗罪。
其次,担保公司否认开走范先生车的业务员是按本公司的意志行事。而范先生的贷款也确实由担保公司代为偿还,因此范先生应当赔偿担保公司的损失。另外,中介公司与范先生约定以月息 5% 偿还首付款,明显法律规定的月息是2%。超出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最后,范先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追回车辆,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站长声明:本文《[汽车贷款首付]说好的零首付购车,结果车没到手,还背上16万债务》源于网络采集,文章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https://www.dkgfj.cn/178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