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消费贷款]【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严禁通过个人消费贷款和经营性贷款等形式向购房者提供资金】
4月23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召开上海房地产信贷工作座谈会。会议通报了新冠肺炎疫情以来上海房地产信贷运行情况,就近期房地产信贷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对下一阶段上海房地产信贷工作进行部署。上海地区18家主要商业银行参加会议。会议强调,近年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人民银行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部署
4月23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召开上海房地产信贷工作座谈会。会议通报了新冠肺炎疫情以来上海房地产信贷运行情况,就近期房地产信贷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对下一阶段上海房地产信贷工作进行部署。上海地区18家主要商业银行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近年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人民银行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部署要求,始终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按照“一城一策、因城施策”的调控原则,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积极开展工作,指导上海各商业银行有效抑制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取得较好效果。当前上海房地产市场保持“量稳价稳”,基本延续了2018年以来的平稳态势。
会议要求,下一阶段,各商业银行要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严禁以房产作为风险抵押,通过个人消费贷款和经营性贷款等形式变相突破信贷政策要求,违规向购房者提供资金,影响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同时,鼓励商业银行推出定制化金融产品和专属金融服务方案,积极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建设等国家战略提供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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