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贷款]江西省九江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银企对接会召开 签订质押贷款协议超亿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11月22日,九江市召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银企对接会。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新龙出席活动并讲话。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郑伟主持。市金融办副主任龚飞、市银监局副局长谢维以及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徐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22日,九江市召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银企对接会。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新龙出席活动并讲话。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郑伟主持。市金融办副主任龚飞、市银监局副局长谢维以及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徐文参加此次活动。
张新龙指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的有效途径。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实现知识产权由“智产”向“资产”转变的有效方式,是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缓解“融资难”的重要举措。要充分利用好国家、省的相关扶持政策,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解决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引导社会更加关注创新、实现发展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今年7月,九江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开展提供良好契机。
张新龙强调,金融机构与企业的相互帮助、共谋发展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前提。各金融机构要趁此势头抓住机遇,大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不断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努力形成包括专利权在内的各类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机制和品牌效应。企业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增强创新意识、市场意识,深入挖掘自身潜力,大力培育高附加值专利,为银企合作创造必要条件。
张新龙要求,各级政府与部门要创造良好条件,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坚强保证。要积极做好牵线搭桥工作,为银企合作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保障建设,进一步加强沟通合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共同推动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大家要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不断加强有效合作,努力为做大做强九江市企业,为实现九江“融入长江经济带、振兴江西北大门,打造区域率先发展战略高地”的奋斗目标,共绘九江新时代改革发展新画卷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还举行了银企专利质押融资签约仪式,共有10家企业与银行签约1.07亿元。
会上,企业家和金融机构代表分别作了发言。
并就如何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进行了培训。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以及16家银行、56家科技型企业负责人参加此次活动。
与会代表认真学习。
知识产权是啥?
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 Lemley教授,广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如今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17世纪上半叶产生了近代专利制度;一百年后产生了“专利说明书”制度;又过了一百多年后,从法院在处理侵权纠纷时的需要开始,才产生了“权利要求书”制度。在二十一世纪,知识产权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到处充满了知识产权,在商业竞争上我们可以看出它的重要作用。
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以及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2017年4月24日,最高法首次发布《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2018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等重要文件。2019年,《2018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发布 。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啥?
知识产权质押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为质押标的物出质,经评估作价后向银行等融资机构获取资金,并按期偿还资金本息的一种融资行为。
2019年6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支持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以拓宽企业特别是民营小微企业、“双创”企业获得贷款渠道,推动缓解融资难。
中国银保监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版权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
银保监发〔2019〕34号
各银保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版权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其他会管经营类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促进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知识产权运用的支持力度,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体系
(一)银行保险机构、知识产权质权登记机构应当统一思想认识、保持战略定力,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重要性。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型(科技型)企业。
(二)支持商业银行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制度。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应当研究制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支持政策,并指定专门部门负责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三)鼓励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单列信贷计划、专项考核激励等方式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发展,力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年累放贷款户数、年累放贷款金额逐年合理增长。
(四)支持商业银行建立适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特点的风险评估、授信审查、授信尽职和奖惩制度,创新信贷审批制度和利率定价机制。鼓励商业银行通过科技支行重点营销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金融产品。鼓励商业银行积极探索知识产权金融业务发展模式,根据自身业务特色和经营优势,重点支持知识产权密集的创新型(科技型)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
二、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创新
(五)鼓励商业银行对企业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相关无形资产进行打包组合融资,提升企业复合型价值,扩大融资额度。研究扩大知识产权质押物范围,积极探索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作为知识产权质押物的可行性,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六)鼓励商业银行建立对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评价体系,通过综合评估企业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价值等方式,合理分析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和品牌价值,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把握企业发展方向。商业银行应当积极同相关部门合作,完善对创新型(科技型)企业的认定及评价机制。支持商业银行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研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模式。鼓励商业银行在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基础上,为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七)支持商业银行与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园区开展战略性合作,给予园区合理的意向性授信额度。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产业供应链中的创新型(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促成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首贷”,进一步探索将小微企业纳入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的有效途径。
(八)支持商业银行与投资基金等具备投资能力和条件的机构开展合作,积极支持拥有较高技术水平、良好市场前景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借款人。支持保险机构依法合规投资知识产权密集的创新型(科技型)小微企业,有效提升保险机构金融综合服务能力。
三、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
(九)商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应当对出质人及质物进行调查,办理质权登记,加强对押品的动态管理,定期分析借款人经营情况,对可能产生风险的不利情形要及时采取措施。
(十)鼓励商业银行培养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门人才,建立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构库,加强对知识产权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的合作准入与持续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内部评估体系,加强内部风险评估、资产评估能力建设,探索开展内部评估。支持商业银行探索以协商估值、坏账分担为核心的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
(十一)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含)以内的,可不作为监管部门监管评级和银行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商业银行应当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特点的内部尽职免责机制和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对经办人员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办理过程中已经尽职履责的,实行免责。
(十二)鼓励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的保证保险业务。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被侵权损失保险、侵权责任保险等保险业务,为知识产权驱动创新发展提供保险服务。
四、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障工作
(十三)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版权管理部门建立知识产权金融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数据共享,共同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支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十四)各银保监局、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地方版权管理部门等应当加强对本地区知识产权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和完善本地区知识产权金融工作的具体措施。各银保监局、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地方版权管理部门要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合作,推动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机制,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可持续发展。
(十五)各银保监局、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地方版权管理部门应当积极为商业银行与创新型(科技型)企业创造对接机会与平台。推动建立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构库、专家库和知识产权融资项目数据库,推进知识产权作价评估标准化,为商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造良好条件。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地方版权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商业银行知识产权押品动态管理的专项服务,联合商业银行探索知识产权质物处置、流转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等各类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作用,做好质物处置工作。
(十六)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版权管理部门推动建立统一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质押登记公示信息平台,便于商业银行、社会公众等进行查询。对于商业银行行使质权获得的知识产权等,可按程序减免维持费用。知识产权质权登记机构应当不断优化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流程,缩短登记时间。
(十七)商业银行应当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统计分析,定期向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统计数据及相关工作情况。各级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版权管理部门应当积极促进银行保险机构之间、银行保险机构与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之间的交流,适时对辖内银行保险机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情况进行评估,对业务开展良好的商业银行可按规定实施监管激励。
(十八)鼓励商业银行以外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经银保监会或银保监局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本通知的规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型(科技型)企业。
(十九)各级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版权管理部门要及时总结交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典型案例和良好经验;对于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加强研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中国银保监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版权局
2019年8月6日
今年7月,九江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
今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确定一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城区),九江市成为此次获批的11个地级城市(城区)之一。
近年来,九江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提升专利质量水平为重点,不断推进专利创造,优化专利结构,成效逐渐显现。今年1-9月专利申请量6638件,专利授权量4346件,授权量同比增长2.2%,其中发明专利申请497件,授权107件,发明授权量同比增长18.9%。实用新型申请2820件,授权1955件,外观设计申请3321件,授权2284件。有效发明专利706件,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46件。专利申请超千件县、区2个,过百件企业12家,1000多家中小微企业实现专利消零。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家、优势企业2家,省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1个、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家、优势企业2家、优势培育企业15家。目前,全市拥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质押融资试点单位2家、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1所、省级知识产权试点学校3所、省级知识产权(专利)孵化中心2个、国家知识产权县级试点城市2个,强县工程试点县3个,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城区)打下了坚实基础。
据悉,我市此次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特色主题是“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建设周期为2019年6月至2022年6月。我市将不断加大工作投入,持续强化对县市区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大力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工作;积极探索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生态技术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升级作出积极贡献。(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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