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计算方式]深圳人注意!年终奖计算方式有变,多发1元可能到手少几千!
又到一年年终时相信很多小伙伴在关心这件事情今年年终奖我能拿多少扣完个税实际到手又有多少多发1元是不是真的要多交几千元?今天面面就帮大家讲一下年终奖的扣税方法及避坑指南不过,在算税率之前,我们一起先了解下年终奖的
又到一年年终时
相信很多小伙伴在关心这件事情
今年年终奖我能拿多少
扣完个税实际到手又有多少
多发1元是不是真的要多交几千元?
今天面面就帮大家讲一下
年终奖的扣税方法及避坑指南
不过,在算税率之前,我们一起先了解下
年终奖的相关知识
全年一次性奖金包含哪些?
根据国务院发放的规定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员工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第五条规定: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问题来了
年终奖该怎么计算?
2020-2021年终奖两种算法
步骤:
第一步:
无论当月工资是多少
先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得到商数
用这个商数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先在税率表中找到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举例:
小李是北京和税数据公司的员工
2019年1月发放年终奖24000元
第一步:24000÷12=2000
对应税率表的税率是3%,速算扣除数是0
第二步:24000*3%-0=720元
适用税率表
▼
二、并入综合所得
步骤:
第一步:
假设1月发放年终奖
年终奖+1月工资作为1月工资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1月应发工资-1月免税收入
-(起征点)5000*1-1月个人负担三险一金
-1月专项附加扣除-1月其他扣除)
第二步:
按累计预扣预缴算法计算工资的个人所得税
小李是北京和税数据公司的员工
2019年1月发放年终奖24000元
1月工资3000元。个人负担的三险一金500元
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
第一步:
应纳税所得额=24000+3000-5000*1
-500-2000=19500元
对应税率表的税率是3%,速算扣除数是0
第二步:19500*3%-0=585元
适用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
要特别注意的是
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两种计算方式并存
自2022年1月1日起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
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两种方法,哪种更划算?
年终奖可以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也可以适用单独计税的政策,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
一般来说,收入较高的群体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比较合算
“低收入者”则是综合计税更合适
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
看到这里,是不是已经开始计算
自己拿到手的年终奖能有多少了呢?
在这里,大家还需要注意另外一个问题
那就是要避开年终奖雷区!!
不然到手的年终奖可能会大打折扣
注意年终奖“临界点” 多发1元或少拿1千
先来看一个例子
▼
小强和小赵就职于同一家公司,奖金是按照绩效计算的。在领到奖金后,小强拿到了33950元,而小赵说自己只有33510元。但小赵的绩效比小强更高,怎么拿到的钱反而更少了呢?小赵第二天找财务查看,发现他奖金是37000元,小强是35000元,自己确实比小强高,可是为什么拿到手的钱比小强少?经过财务的解释得知:
两人都是单独核算,小强奖金为35000元,应交个税为35000*3%=1050元,到手33950元。而小赵奖金是37000元,应交个税为37000*10%-210=3490元,到手33510元,奖金多发了2000元,个税却足足增加了2440元!
奖金虽多,到手却变少了?
那怎么才能避免掉入这种交税雷区呢?
秘诀是:找到税率跳档界线!!
因为在个税税率跳档的临界区间
多发多缴个税就等于少发
来看看年终奖各档税率情况
标黄部分为跳档雷区
▼
所以,在每档税率跳档时
千万不能多发一块钱!!
下面是已经整理好的年终奖踩雷区间
赶快码好,提前避开吧~
除了年终奖的计算方法以外
相信小伙伴们还有这样的疑惑
▼
1
年终奖可以用实物代替吗?
答案:不可以
根据《劳动法》的第五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以货币以外的形式
发放年终奖
2
年底离职,还能不能拿到年终奖?
有些人选择年前离职
但是担心公司不发年终奖
其实发不发年终奖是没有明确规定的
主要视公司情况而定
3
年终考核末位淘汰制度合法吗?
有些公司为了年底冲业绩
又或者老板为了少发点年终奖
实行“年终考核末位淘汰”的制度
如果年底业绩排在末位便认定其年终考核不合格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年底时许多朋友心理压力很大告诉大家,这是不合法的!来看看具体的规定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综上,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需要法定理由。劳动者在单位等级考核中居于末位等次,不等同于“不能胜任工作”,也并非是严重违纪,不符合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因此用人单位不能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年终奖的计算方式
大家都掌握了吗?
俗话说努力工作的人运气都不会太差
希望大家都能拿到满意的年终奖哈
-End-编辑丨面面执行编辑丨一木主编丨林微微
由深圳全接触整理发布
– 商务合作 – 商务添加:13530488560 – 粉丝福利 – 想提前获得更多优惠活动消息)哦福田CBD五星级自助餐!2号线直达!人均50+壕吃海鲜日料!带娃还能免费吃!限时4.5折!自助餐界的“爱马仕”,不限量任吃!龙岗第①湘菜馆!2.9折开吃舌尖上的“湘味”点个「在看」拿到满意的年终奖
站长声明:本文《[贷款计算方式]深圳人注意!年终奖计算方式有变,多发1元可能到手少几千!》源于网络采集,文章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https://www.dkgfj.cn/158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