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韩城市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2019年,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时间为7月1日至9月30日。凡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上学费用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无论就读省内高校还是省外高校,均可在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贷款金额超过学费、生活费部分
2019年,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时间为7月1日至9月30日。凡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上学费用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无论就读省内高校还是省外高校,均可在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助学贷款。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贷款金额超过学费、生活费部分可用于补贴学生生活所需。贷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承担,毕业后可以按合同来还款,前两年只还利息,从第三年开始还本加息,也可以一次性结清所有贷款。韩城市申贷手续方便快捷,具体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或支付宝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生活号了解更多信息。
如同学们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过程中需要帮助,可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或拨打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913-5219832 0913-5219833。
韩城市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所需资料
一、首次贷款需要材料
新生(高中预申请通过的):
1、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1份;
2、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双方必须到场签合同);
3、录取通知书原件;
4、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簿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在读大学生首贷:
1、必须参加预申请,领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预申请通过后方可贷款;
2、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1份;
3、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双方必须到场签合同);
4、学生证原件;
5、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簿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二、续贷需要材料
1、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1份;
3、学生证原件。
专升本、读研大学生:
1、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3、录取通知书原件。
注意事项
1、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导出打印的《贷款申请表》原件两份。(家庭住址详细至门牌号,信息填写完整)
网址:注册、登陆后新增2019-2020学年贷款申请,导出申请表打印)。
2、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查验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双方户口簿原件)。
3、《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原件(未进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的学生需要提交)。
4、首次贷款学生均需要进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已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携带所需资料前来办理贷款手续;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认定采取借款学生本人书面承诺,不需要到任何单位盖章,携带认定申请表和其他资料至韩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助学贷款预申请,预申请通过后,方可进行申贷手续办理。
5、我省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助学贷款合同电子化签订,借款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所需资料同时到场签订《借款合同》,严禁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代替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借款合同》。如发现冒名顶替,直接取消贷款资格,并通报所在高校。
办理时间:2019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办理地点:韩城市新城区太史大街中段教育综合办公服务区2号楼
咨询电话:0913-5219833 0913-5219832
站长声明:本文《[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韩城市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源于网络采集,文章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https://www.dkgfj.cn/152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