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购车计算器]上市一年微贷网股价缩水40%,用户购车被多贷款2.3万元
在汽车金融充满暗战的江湖中,中专毕业、农民出身创业者姚宏趟出一条生路,2011年7月他成立了微贷网,走上了P2P借贷这条艰难的道路。在数次的网贷暴雷潮中,姚宏都实现了成功“渡劫”。2018年11月,微贷网赴美上市,其服务的“客户”除出借人与借款人,还新增了资
在汽车金融充满暗战的江湖中,中专毕业、农民出身创业者姚宏趟出一条生路,2011年7月他成立了微贷网,走上了P2P借贷这条艰难的道路。
在数次的网贷暴雷潮中,姚宏都实现了成功“渡劫”。2018年11月,微贷网赴美上市,其服务的“客户”除出借人与借款人,还新增了资本市场上的股民。
而从目前微贷网在美股表现来看,公司早已不像上市当天那般“意气风发”。
互金中概股中微贷网股票成交垫底
微贷网的上市是从10.5美元/股的开盘价开始,到如今(美国东部时间9月20日收盘)已跌至6.35美元/股,未到一年时间已缩水40%。
纵观微贷网上市以来表现,美国东部时间2019年2月19日,其盘中触及历史最高13.63美元/股,此后股价在浮动中渐渐地下跌。
管中窥豹,微贷网乃至互金中概股股市萎靡,与互金大的环境存在很大关联。不过,与其他的中概股相比,微贷网每日成交量“少得可怜”。
Wind数据显示,近10个交易日,宜人贷、拍拍贷、乐信、360金融、简普科技、和信贷平均每日成交分别16.58万手、140.5万手、157.76万手、33.14万手、16.03万手、15.79万手。相比,微贷网10日平均成交量为974手。
受“三降”影响较大,净利同比下降41.5%
微贷网股价“下游”的表现代表市场对互金更多持有“悲观”态度。而业绩方面也验证了这一点。
近日,微贷网发布了其截至6月30日第二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财报显示,2019年第二季度,微贷网实现净收入9.067亿元,较上年同期同比下降4.4%,较2019年第一季度较少4.5%。
另微贷网2019年第二季度取得净利润为1.069亿元,同比下降41.5%,环比下降1.96%。不按美国通用会计标准,净利润1.3亿元,上年同期为2.05亿元。
对此,姚宏表示,第二季度微贷网遵从“三降”政策,控制业务规模,导致净收入下降。
截至2019年6月30日,微贷网贷款余额为182亿元,较第一季度末的196亿元,减少了14亿元。这似乎反映出微贷网“三降”工作略有效果。
事实上,在成立之初,微贷网一直以汽车金融为核心业务,相继开展了“车抵贷”“车分期”等以车为核心的金融服务,这样的业务模式虽然“垂直”,容易建立在细分领域的竞争壁垒,但是其业务模式单一的弊端也较为明显,由此导致微贷网受“三降”政策的影响较大。
而微贷网也意识到了业务模式单一所面临的政策风险,目前正在寻求现金贷方面的合作,据新流财经此前消息,微贷网和新希望金科合作了一款纯信用类借款产品“微新贷”。
新金融看点认为,近几年一直是放贷的“风口”,对于微贷网来说,开展放贷相关的业务可以在短期内实现利润的拔高,对于提振股价来说一个较大的抓手。同时,做与放贷相关的业务无疑是微贷网意图在放贷“的风口”上分那么一杯羹,毕竟现金贷的资金使用的周期短、易盈利。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第二季度,微贷网销售和营销费用较上一季度4890万增长56.4%至7640万元。
另微贷网2019年第二季度净收入同比下降4.4%,几乎与上一年同期持平,但净利润下降41.5%。这种差距下,2019年第二季度,微贷网增加逾30%成本。
虚增借款金额,用户被多贷款2.3万
在经营上,新金融看点注意到,微贷网存在违规行为。在一则《翟建强与张原、余波波等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中,微贷网在未告知借款人情况下,虚增借款金额。
据这则判决书显示,原告翟某于2017年6月30日在淮海汽配城蓝月名车汇的张某处购买奥迪A6—辆,车款费15万元,翟某以一辆别克君越价值11.8万元的车予以置换。
根据张某要求可办理贷款,贷款是由车分期销售员李某办理的。李某表示,奥迪车可贷11万元,另手续费和GPS费共计2000元,后续没有任何费用。
翟某就把2000元给了李某,签合同时李某说其公司统一不让客户填写合同内容,仅让原告签名按手印就行,内容由公司填写。
下款后,李某表示,公司给批了11.1万元,车分期公司就把11.1万付给了车商张原,张原扣除他的3.2万元,把剩余的7.9万元打到原告的帐户上。
一年半后,原告翟某要求提前还款,找到了车分期公司,了解到车分期(微贷(杭州)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微贷网”)在温州银行办理了133980元的贷款,把原告贷款11万填写成133980元。
微贷网11.1万元付给了车商张某,余款22980元没有返回给原告,原告翟某找到微贷网贷后余某给个说法,余某联系到公司总部孙经理,孙经理电话联系原告几次协商补偿,但没达成协议。
根据法院认定事实,在原告翟某与车商张某签订售车合同后,翟某与微贷网公司李某签订借款服务申请表,其中申请贷款金额为105000元,期限三年,并向被告李某缴纳GPS费用及服务费2000元。
而签订的购车分期代理协议中,约定甲方翟某向汽车经销商庆丰车行购买奥迪牌汽车,总价为15万元。翟某已支付购车首付款45000元,翟某向温州银行郭溪支行申请分期付款总金额为人民币133980元,其中包含翟某用于偿还向汽车销售商垫付的购车款项105000元及相应的管理费用人民币21000元,如产生保险、GPS安装、使用费、保险费用6000元,GPS费用1980元。
在庭审中,微贷网表示,认为原告翟某所贷133980元款项中,含购车款为105000元,中介费为27000元,以及GPS费用1980元。但从原告与李某的通话录音中可以看出,双方约定的手续费为2000元,且该2000元原告已经另行支付给李某。
最终,法院认定,微贷网偿还原告翟某多贷出的款项22980元及利息。(具体判决文书详见文章结尾)
此外,据新金融看点了解,除了前述违规行为外,日前,广东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平安南粤”曝光了42款存在违规行为的APP,其中微贷网等因存在超范围收集用户信息被点名。
曝光的违规内容显示,微贷网APP收集用户位置信息、允许应用随时使用麦克风进行录音,但并未在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中说明录音、访问用户位置的用途。
而据财经国家周刊报道,微贷网《个人信息使用授权协议》(下称《协议》)对于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的要求还有“霸王条款”嫌疑。
《协议》规定,平台不仅要收集借款人的身份证号、银行电子账单、通讯运营商基础资料、支付宝和京东、淘宝等交易资料,还要收集公积金、水电煤互助信息、微博、、个人通讯录、手机定位等总计十三方面的信息。
《翟建强与张原、余波波等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原文(详见下方)
来源:新金融看点
作者:王昊
站长声明:本文《[贷款购车计算器]上市一年微贷网股价缩水40%,用户购车被多贷款2.3万元》源于网络采集,文章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https://www.dkgfj.cn/151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