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首付汽车贷款]谨慎!零首付购车或是陷阱
5月10日,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花果园片区检察室向媒体通报,该室今年以来接到20余起遭遇零首付购车陷阱的报案。目前,执法部门已介入调查。由于零首付购车公司钻了法律的空子,游走在法律法规的灰色地带,消费者很难追回自己的钱。由此,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贷款买车时一定要谨慎,零首付购车或是陷阱!可以“零首付”购车并套现?“零首付、零利率、免担保
5月10日,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花果园片区检察室向媒体通报,该室今年以来接到20余起遭遇零首付购车陷阱的报案。目前,执法部门已介入调查。由于零首付购车公司钻了法律的空子,游走在法律法规的灰色地带,消费者很难追回自己的钱。由此,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贷款买车时一定要谨慎,零首付购车或是陷阱!
可以“零首付”购车并套现?
“零首付、零利率、免担保、轻松购车……”这样充满诱惑的零首付购车广告,最近成功打动了贵阳市多名群众。然而,在看似轻松的消费背后,是“噩梦”的开始。
2017年初以来,一种新的犯罪方式引起了贵阳市花果园片区检察室检察官的关注:一犯罪团伙以“零首付购车公司”的名义,找到一些急需资金的“客户”,向他们表示该公司可以通过贷款购车的方式为其贷款,并为其垫付汽车首付款。随后,该公司帮“客户”到银行办理车贷,等提到车后,该公司可以帮“客户”将该车卖掉变现,卖车所得款减去该公司为顾客垫付的首付款和收取一定的费用,剩余款项就是顾客所得到的现款。
“馅饼”原来是陷阱
天上真的能掉馅饼吗?贵阳市花果园片区检察室检察官进一步了解发现,该犯罪团伙实际上是在制造一个巨大的陷阱。当买车人一步步走进该团伙的“套路”后,最后不但是“车财两空”,而且还背上了巨额车贷。
在前期,“零首付购车公司”会让顾客签订虚高的借款协议、债务抵偿协议、车辆买卖协议、车主委托书、车辆抵押合同等,并利用受害人的身份信息到银行进行贷款购车,称其会将所购车辆卖掉变现,受害人就可获得一笔资金。
然而,当该“零首付购车公司”将车提走并卖掉后,却不给受害人卖车所得款项,而是会以各种方式搪塞、推辞,等受害人回过神来,该公司已经人去楼空,同时银行也发来了催款短信。
经查,该“零首付购车公司”在贵阳市从花果园到金阳多次搬迁地址,也多次更改公司名称,但是实际上老板就是同一名20多岁的刑释人员,他采取这种方式诈骗,仅仅到花果园片区检察室报案的受害人就有20多人。目前,执法部门已介入调查。
什么人最容易“上套”?
据贵阳市花果园片区检察室检察官介绍,根据央行发布的2018年1月1日新修订施行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规定,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80%,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85%。也就是说,首付最低为15%至20%,“零首付”购车是不可能的。所谓“零首付”是汽车经销商或中介机构通过垫资的方式,通过“零首付”的方式来吸引消费者购车。
一些急需大量现金的人成为这次遭遇“零首付”购车陷阱的被害人,他们当中大多是做生意的人,也有一部分是公务员,年龄大多数是在30至40岁之间,以男性居多。
受害者被“零首付购车公司”忽悠后多是购买了本田、丰田、大众等中档轿车,只有两名受害人是购买了劳斯莱斯、路虎高档轿车。而现在他们不但是“车财两空”,而且还背上占自己购买的车价总额40%至60%的巨额车贷。
【检察官说法】
在“零首付购车”中,由于犯罪分子为车主垫付首付款,需以暂扣车主刚“落地”的车辆为前提,这时车辆不受车主保护,犯罪分子可以随意处置,这就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在此提醒广大社会公众,面对类似“零首付购车”的广告信息一定要提高警惕,要坚信“天上掉馅饼,一定是陷阱”,切莫因一时贪念相信不法之徒精心设计的“零首付”骗局。
同时,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是购买车辆等财产,还是办理金融贷款,在与对方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当场把合同内容填写清楚、完整,特别是财物的种类、价格、贷款数目、贷款公司、还款时间等关键信息一定要填写完整、核实准确后才能签订,切勿因嫌麻烦而随意签订空白合同。
来源:法制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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