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利率]扶贫小额信贷助贫困户创业增收
本报讯(记者孙健)盐山县常庄乡常庄村的崔兰香家境贫寒,通过申请1.6万元扶贫小额贷款,搞起了养殖业,生活较此前大为改观。根据扶贫办扶贫小额信贷统计系统数据,截至9月底,全市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130.85万元,较上半年增加382.75万元,增长51.16%。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旨在通过金融服务为贫困户提供获得自我就业和自我发展的机会,增强贫困户自身“造血功能”。有贷款需求且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
本报讯(记者孙健)盐山县常庄乡常庄村的崔兰香家境贫寒,通过申请1.6万元扶贫小额贷款,搞起了养殖业,生活较此前大为改观。根据扶贫办扶贫小额信贷统计系统数据,截至9月底,全市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130.85万元,较上半年增加382.75万元,增长51.16%。
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旨在通过金融服务为贫困户提供获得自我就业和自我发展的机会,增强贫困户自身“造血功能”。有贷款需求且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获得5万元以下、3年以内的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贷款,财政按基准利率贴息。为了防范风险,我市原有贫困县和有扶贫任务的非贫困县统筹相关资金,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立风险补偿金,列入财政预算,优先存入扶贫小额信贷投放额度高、为县域金融扶贫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风险,由银行与风险补偿金按2:8比例分担。脱贫攻坚期内,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已脱贫但仍享受政策的贷款人承贷的扶贫小额贷款,县级财政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
目前,7个原有贫困县政府均建立县、乡(镇)、村三级金融扶贫服务网络,县成立了县金融服务中心,乡镇依托财政所成立金融服务部,村“两委”设立金融服务站,为落实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农行、邮储银行、农信社系统等金融机构负责具体发放贷款。全市7个原有贫困县政府均按要求出资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同相关金融机构签订风险补偿协议,截至9月底,全市7个原有贫困县风险补偿金存量总计18927万元。
来源:沧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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