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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无抵押小额贷款]沈阳发布橙色预警!

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第(2020005)期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辽宁决策气象信息》(2020年第30期)和《森林草原防灭火气象服务信息》(第3期)预测,4月13~15日期间,全省

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

第(2020005)期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辽宁决策气象信息》(2020年第30期)和《森林草原防灭火气象服务信息》(第3期)预测,4月13~15日期间,全省大部分地区气温持续偏高。其中,4月14日白天,辽宁西部、北部地区最高气温可达25~27℃。综合气象、林区物候及林火监测情况分析,我省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为5级,极易燃烧,高度危险,特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按照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指令,市森防指发布森林防灭火二级橙色预警,启动森林防灭火二级橙色应急响应。

各地区及市森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沈阳市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和《沈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要求,立即启动二级橙色预警响应,严格落实各项响应措施,果断采取封山举措,封堵进山入林通道,安排专人看护值守,强化火源管控和防火巡护,全面做好森林火灾防范工作,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靠前驻防,保持高度戒各,及时高效处置火警火情。要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及时报告各类信J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86589600,传真:86589601)。
沈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2020年4月13日别再干了!沈阳拘留116人!2月25日全市春季森林防火灭火攻坚战启动以来,沈阳市公安局在加强防火宣传和隐患排查的同时,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火行为。截止到4月5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排查整治火灾隐患957处,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用火行为347起,行政拘留116人。
案例一:4月2日18时50分许,辽中分局刘二堡派出所接到“盛京义勇”平安志愿者举报称,刘二堡镇皮家堡村北侧大棚附近田地起火。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村干部配合消防救援大队及时将火扑灭。经查,王某(女,65岁)于当日18时许在上坟祭祀时,不慎将道旁田地稻草引燃。依据《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警方依法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处罚。

案例二:4月2日23时23分,辽中分局茨榆坨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辽中区茨榆坨镇前边村田地内有人烧荒。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与当地政府工作人员联合将火扑灭。经查,刘某某(男,53岁)于当日23时许用打火机将自家田地内的稻草点燃,导致附近玉米秸秆起火。依据《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警方依法对刘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案例三:4月5日9时许,新民市公安局胡台派出所民警在巡查时发现,在侯三家子村村南有两名村民正在焚烧秸秆,民警当场予以制止。经查,村民姜某某(女,65岁)、王某某(男,64岁)于当日上午8时30分在自家田地里焚烧秸秆,过火面积4000余平方米。依照《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警方对姜某某、王某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3日处罚。

案例四:4月5日,法库县公安局团结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法库县法库镇小夏堡村有人烧荒,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予以制止。经查,烧荒人员为葛某某(男,40岁),违法使用明火燃烧秸秆,过火面积20余平方米。依照《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警方对葛某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处罚。
沈阳市公安局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当前正值春季防火高火险期,气温回升快,风力较大,特别是随着春耕到来,野外用火、烧荒、焚烧秸秆极易引发火灾。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一切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内容来源:沈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帅正新闻、沈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

▍图文编辑:沈阳日报社新媒体中心(沈阳网)编辑 黄晴 见习编辑 陈籽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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