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贷款]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1.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行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1.2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一、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行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2019年3月29日,本行董事会2019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行《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肖星董事由于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温铁军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4 本行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和国际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本行董事会建议按照每10股1.739元(含税)向普通股股东派发2018年现金股利,共人民币608.62亿元(含税)。该股息分配方案将提请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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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业务简介
本行的前身最早可追溯至1951年成立的农业合作银行。自1979年2月恢复成立以来,本行相继经历了国家专业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等不同发展阶段。2009年1月,本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7月,本行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行是中国主要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提供商之一,致力于建设经营特色明显、服务高效便捷、功能齐全协同、价值创造能力突出的国际一流商业银行集团。本行凭借全面的业务组合、庞大的分销网络和领先的技术平台,向广大客户提供各种公司银行和零售银行产品和服务,同时开展金融市场业务及资产管理业务,业务范围还涵盖投资银行、基金管理、金融租赁、人寿保险等领域。截至2018年末,本行总资产226,094.71亿元(人民币,下同),发放贷款和垫款119,406.85亿元,吸收存款173,462.90亿元,资本充足率15.12%,全年实现净利润2,026.31亿元。
截至2018年末,本行境内分支机构共计23,381个,包括总行本部、总行营业部、3个总行专营机构、4个培训学院、37个一级分行、386个二级分行、3,455个一级支行、19,442个基层营业机构以及52个其他机构。境外分支机构包括13家境外分行和4家境外代表处。本行拥有15家主要控股子公司,其中境内10家,境外5家。
2014年起,金融稳定理事会连续五年将本行纳入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2018年,在美国《财富》杂志世界500强排名中,本行位列第40位;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计,本行位列第4位。截至本年度报告发布之日,本行标准普尔长/短期发行人信用评级为A/A-1,穆迪长/短期银行存款评级为A1/P-1,惠誉长/短期发行人违约评级为A/F1,评级展望均为“稳定”。
2.3财务概要
2.3.1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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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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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计算。
2、净利润除以期初和期末资产总额的平均值。
3、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4、利息净收入除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5、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减付息负债平均付息率。
6、净利润除以期末风险加权资产,风险加权资产根据银保监会相关规定计算。
7、业务及管理费除以营业收入。
8、不良贷款余额(不含应计利息)除以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
9、贷款减值准备余额(不含应计利息)除以不良贷款余额(不含应计利息),其中贷款减值准备余额(不含应计利息)不包括核算至其他综合收益项下的票据与福费廷的减值准备余额,2018年银保监会设定的监管目标值为130%。
10、贷款减值准备余额(不含应计利息)除以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其中贷款减值准备余额(不含应计利息)不包括核算至其他综合收益项下的票据与福费廷的减值准备余额,2018年银保监会设定的监管目标值为1.8%。
11、为期末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2.3.3 其他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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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流动性比率按照银保监会的相关规定计算。
2、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除以资本净额。
3、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除以资本净额。
4、根据银保监会的相关规定计算,为境内数据。
2.3.4 季度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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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股本及股东情况
2.4.1普通股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股东总数为436,589户。其中H股股东23,162户,A股股东413,427户。截至2019年2月28日(即本行A股年度报告公布之日上一个月末),本行股东总数422,259户,其中H股股东23,136户,A股股东399,123户。
本行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H股股东持股情况是根据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设置的本行股东名册中所列的股份数目统计)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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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总数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2018年12月31日,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
2、上述股东中,除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汇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为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汇金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并计算的持股数为141,342,881,051股,持股比例为40.39%。中国烟草总公司及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并计算的持股数为3,778,337,530股,持股比例为1.08%。
2.4.2 公司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本行的主要股东及控股股东没有变化。本行无实际控制人。
2.4.3优先股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优先股农行优1(证券代码360001)股东总数1为25户。截至2019年2月28日(本行A股年度报告公布之日上一个月末),本行优先股农行优1(证券代码360001)股东总数为25户。
1优先股的股东以实际持有的合格投资者为单位计数,在计算合格投资者人数时,同一资产管理机构以其管理的两只或以上产品认购或受让优先股的,视为一人。
农行优1(证券代码360001)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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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规定,“优先股股东情况中应当注明代表国家持有股份的单位和外资股东”。除去代表国家持有股份的单位和外资股东,其他优先股股东的股东性质均为”其他”。
3、“报告期内增减”指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导致持股数量发生的变化。
4、“持有优先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农行优1的股份数量占农行优1股份总数(即4亿股)的比例。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优先股农行优2(证券代码360009)股东总数为28户。截至2019年2月28日(本行A股年度报告公布之日上一个月末),本行优先股农行优2(证券代码360009)股东总数为28户。
农行优2(证券代码360009)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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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为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为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持有优先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农行优2的股份数量占农行优2股份总数(即4亿股)的比例。
三、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概述
2018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内外部环境,本行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砥砺奋进、扎实工作,着力提升市场竞争力、价值创造力和风险控制力,实现了规模、质量、效益的稳步提升,向投资者回馈了良好的经营业绩。截至2018年末,本行总资产规模22.61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7.4%;全年实现净利润2,026.31亿元,比上年增长4.9%;成本收入比31.27%,比上年下降1.69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率1.59%,比上年末下降0.22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5.12%,比上年末提升1.38个百分点。
一年来,我们专注主业优服务。聚焦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努力增加优质金融供给,强化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金融支持。以服务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为重点,推动“三农”金融服务走在前列。以产品和模式创新为突破口,着力缓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调整优化信贷结构,把更多金融“活水”引向经济发展新动能领域。
一年来,我们攻坚克难抓改革。坚持把改革作为推进发展的根本动力,用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针对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推进实施科技与产品创新管理、省会城市行、资产管理业务体系等“十项改革”,全行运行机制更加顺畅,发展动能更加强劲。
一年来,我们固优补短促转型。把巩固传统优势、补齐发展短板作为转型发展的方法。深入推进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零售业务与网点战略转型、中间业务提升“三大工程”,将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与传统金融服务深度融合,建构新的竞争优势。继续实施不良贷款压降“净表”、资本充足率提升“固本”、成本收入比改善“增效”“三大计划”,加快补齐短板,进一步夯实行稳致远的根基。
一年来,我们标本兼治控风险。始终坚持稳健经营理念,强化“信贷质量立行”,通过控新降旧两端发力、标本兼治,实现了不良贷款持续“双降”。针对市场波动增大、不确定因素增多的情况,强化前瞻研判和协同防控,市场和流动性风险总体可控。通过强化管理、创新模式、科技赋能、落实责任,全面提升风控案防能力,基础管理更为坚实。
3.2 财务报表分析
利润
本行以提升集团价值创造力为目标,促进业务高质量、高效率发展,稳步推进三年“增效计划”,从增收、节支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深入推进量价协调发展,全面推进中间业务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强集团合成、行司联动,促进收入稳健增长;另一方面加强成本统筹管控,完善年度费用和固定资产配置政策,加强费用总量管控和结构优化,全力推进闲置资产处置工作,持续深化推进渠道转型。报告期内,全行成本效率持续提升,成本收入比顺利达成阶段性目标。2018年,本行实现净利润2,026.31亿元,较上年增加94.98亿元,增长4.9%。
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表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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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行总资产为226,094.7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5,560.89亿元,增长7.4%。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增加11,452.31亿元,增长11.1%;金融投资增加7,323.32亿元,增长11.9%;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减少915.12亿元,下降3.2%;存放同业和拆出资金增加262.27亿元,增长4.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少1,693.85亿元,下降31.3%,主要是由于买入返售债券减少。
资产主要项目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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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行负债总额为209,346.8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3,106.99亿元,增长6.7%。其中,吸收存款增加11,520.11亿元,增长7.1%。同业存放和拆入资金增加1,950.72亿元,增加15.5%,主要是由于本行主动拓展多样化的负债资金来源。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减少1,626.88亿元,下降50.9%,主要是由于卖出回购债券减少。已发行债务证券增加3,056.56亿元,增长64.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同业存单发行量增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减少1,054.69亿元,减少26.9%,主要是由于资管新规实施后,保本理财规模下降。
负债主要项目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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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益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行股东权益合计16,747.87亿元。其中,普通股股本3,499.83亿元,其他权益工具798.99亿元,资本公积1,735.56亿元,盈余公积1,542.57 亿元,一般风险准备2,391.90亿元,未分配利润6,529.44亿元。每股净资产为4.54元,较上年末增加0.39元。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股东权益构成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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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业务综述
2018年,本行加快建立“综合营销、综合服务、综合定价”的公司金融业务经营模式,向建成差异化的对公客户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迈出坚实步伐。截至2018年末,本行境内公司存款余额65,590.8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796.35亿元;境内公司类贷款和票据贴现余额合计68,583.4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232.58亿元;重大营销项目库入库项目达11,226个,较上年末增加2,803个。截至2018年末,本行拥有公司银行客户523.90万户1,比上年末增加54.29万户;其中有贷款余额的客户8.25万户,比上年末增加2.59万户。
1本行调整了公司银行客户统计口径,变更为“报告期内账户状态为正常的法人客户”。
2018年,本行顺应客户需求变化及金融科技发展趋势,加强新技术、新理念、新模式与零售业务的深度融合,全面启动新时代零售业务战略转型工程。截至2018年末,本行个人贷款余额46,658.7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655.98亿元。截至2018年末,本行境内个人存款余额97,919.74亿元,继续保持同业领先。
本行资金业务包括货币市场业务和投资组合管理。本行坚持稳健经营,灵活应对国内外经济金融市场变化,适时调整投资策略,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水平,资产运作收益处于同业较高水平。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行金融投资68,850.7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323.32亿元,增长11.9%。
截至2018年末,本行理财产品余额16,601.25亿元1,其中个人理财产品13,753.64亿元,对公理财产品2,847.61亿元。加快推动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压降存续预期收益率型产品规模。净值型产品体系构建完善,净值型产品规模超过5,000亿元。
1该金额不包含结构性存款,本行已按照监管要求不再将结构性存款作为资产管理产品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积极应对金融科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以建设“互联网智能银行”为目标,继续围绕“做强B端商户”和“做活C端客户”两条工作主线,加快产品创新,完善网络金融服务平台,布局金融服务场景,深入推进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一号工程”,网络金融业务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
2018年,本行持续推进普惠金融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经营机制,优化客户服务,普惠金融业务取得长足发展。2018年,本行普惠金融业务实现银保监会“两增两控”2和央行定向降准第二档双达标,业务指标在同业中名列前茅。截至2018年末,银保监会“两增两控”监管口径普惠金融贷款余额4,93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107亿元,同比增速28.9%,高于全行贷款增速;贷款户数244.5万户,较上年末增长28.4万户;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实现双降,贷款综合成本在合理水平,满足监管要求。全年央行定向降准口径普惠金融贷款增量占全行人民币新增贷款的11.6%,超过央行普惠金融定向降准第二档要求。本行普惠金融业务获得央行年度涉农和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双第一”。
2“两增两控”目标:“两增”即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两控”即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包括利率和贷款相关的银行服务收费)水平。
本行将绿色发展作为战略转型的重要着力点。截至2018年末,绿色信贷业务贷款余额首次突破1万亿元,增速超过同期法人贷款平均增速。
3.4县域金融业务
本行通过位于全国县及县级市(即县域地区)的所有经营机构,向县域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该类业务统称为县域金融业务,又称三农金融业务。报告期内,本行践行服务三农、做强县域战略定位,扎实推进服务三农和金融扶贫工作,进一步完善三农金融事业部运行机制和政策体系,切实加强三农产品创新和渠道建设,县域金融业务发展稳中向好,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有效提升。2018年,本行县域金融业务实现税前利润691.00亿元,较上年下降17.0%,主要是由于本行为加强县域金融业务的风险抵御能力,加大了拨备计提力度。
3.5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
2018年,本行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切实提高风险识别和控制的有效性。进一步修订风险偏好陈述书,调整部分定性陈述和量化指标。推进实施“净表计划”,资产质量进一步提高。强化拨备管理,风险抵补水平持续增强。对产能过剩及风险较高行业实施限额管理,优化行业结构。进一步完善市场风险管理制度体系,控制各类自营交易风险敞口,全行市场业务风险总体可控。加强操作风险管理和案件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业务连续性管理,IT系统稳健运行。
贷款五级分类分布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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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本行积极践行“信贷质量立行”理念,继续扎实推进“净表计划”。紧扣高质量发展理念,坚持服务实体经济,聚焦“三农”和普惠金融服务,支持经济发展新动能,主动优化信贷投放,不断筑牢贷款质量基础。主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控制产能过剩行业的风险敞口,坚持“扶优限劣”,行业客户结构不断优化。丰富完善监测维度,加强对重点行业、区域、产品及客户的日常监测、分析,强化风险预警,提前预判、防控潜在风险。扎实推进信贷领域专项治理与风险化解,对风险化解客户进行精细化管理,分类施策,全力防范新增不良。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多措并举拓宽处置渠道,积极运用不良贷款批量转让、证券化、债转股等市场化手段,积极消化存量不良。通过持续努力,本行资产质量明显改善,不良率已低于银行业平均水平。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行不良贷款余额1,900.02亿元,较上年末减少40.30亿元;不良贷款率1.59%,较上年末下降0.22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余额3,264.19亿元,较上年末减少243.96亿元;关注类贷款占比2.74%,较上年末下降0.53个百分点。
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推进内部控制体制改革,着力提升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为依法合规经营提供有力保障。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6资本管理
为弥补资本短板,本行研究制定《提升全行资本充足率水平有关三年行动计划》(简称“固本计划”),明确了2017-2019年资本充足率目标,在资本补充和资本节约两方面双管齐下,制定了提升资本充足率的工作方案,提出了进一步完善资本管理体系的具体措施。报告期内,本行稳步推进固本计划实施,全面落实资本约束要求,增强内部资本积累能力,加快外源性资本补充,落实资本节约行动,促进资本的高效运用。圆满完成固本计划阶段性目标,资本充足率稳步提升,为全行业务发展和经营转型提供了有力保障。
3.7 其他事项
3.7.1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不适用
3.7.2 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不适用
3.7.3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的重大变化
不适用
3.7.4 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形
不适用
3.7.5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先后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等五项企业会计准则。本行已按上述准则实施的时间要求,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了上述新的会计准则。新准则实施对本行的主要影响,请参见本行2018年年度报告“附录四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7.6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3.7.7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说明
无重大变化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1288 股票简称:农业银行 编号:临2019-009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19年3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9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肖星董事由于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温铁军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周慕冰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计划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行在取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条件下,按照下列各项条款及条件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1、发行金额:不超过1200亿元人民币。
2、工具类型: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可用于补充商业银行资本。
3、发行期限:与发行人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
4、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5、发行地点和方式:视资本需求及市场情况分批次或一次性在境内市场发行。
6、损失吸收方式:当发生发行文件约定触发事件时,采用减记方式吸收损失。
7、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8、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发行本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本次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所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监管机构报批,确定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条款、发行批次、发行时间等相关事宜,该等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在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存续期内,授权本行董事会宣派和支付全部利息(若取消部分或全部利息,需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赎回、减记等所有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18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制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98.67亿元。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376.26亿元。
(三)以本行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499.83亿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普通股派发人民币1.739元(含税),合计人民币608.62亿元(含税)。按照该期间集团合并口径下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计算,分红比例为30.01%。
(四)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资本充足率报告
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九、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十一、提名周慕冰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周慕冰先生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会议决定提名周慕冰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候选人连任本行执行董事。其连任本行执行董事事宜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任期3年,任期自其本届执行董事任期期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周慕冰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一。
十二、提名王欣新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王欣新先生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其他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会议决定提名王欣新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连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王欣新先生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其连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宜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任期3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王欣新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二。
附件一:周慕冰先生简历
附件二:王欣新先生简历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附件一:
周慕冰先生简历
周慕冰,1957年9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2016年7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先后在四川省荣昌县插队,四川省荣昌县第四中学、四川财经学院任教,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工作,曾先后任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行长助理兼洋浦分行行长、总行政策研究室主任、福建省分行行长,重庆市渝北区副区长、代理区长、区长,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主任、市政府秘书长。2004年3月任重庆市政府副市长,2010年12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
附件二:
王欣新先生简历
王欣新,1952年5月出生,法学硕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教师,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2016年5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全国人大财经委《企业破产法》起草工作组成员。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名誉会长,广东省法学会破产法学会研究会名誉会长,山西省法学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名誉会长,湖南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名誉会长,上海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顾问,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顾问;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法院破产法司法解释起草组顾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首批首席研究员;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破产法工作组(2015年至今)中国代表团专家顾问;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股票代码:601288 股票简称:农业银行 编号: 临 2019-010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9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8名,实际现场出席监事6名,刘红霞和张杰监事因其他安排,书面委托李旺监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王敬东监事长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资本充足率报告》的议案
4、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中国农业银行2018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6、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我行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8、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18年度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我行2018年度服务”三农”工作的监督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1288 股票简称:农业银行 编号:临2019-011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现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农业银行非公开发行A股的批复》(银保监复[2018]28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36号)核准,本公司于2018年6月完成非公开发行25,188,916,87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97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6月29日汇入在本公司开立的账号为90999901669990219999999999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收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0,000,000,000元,在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801,173元后,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89,198,827元(不包括非公开发行申购资金于冻结期间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相关税费)。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411号),对募集资金实收情况予以验证确认。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上述净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本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其中股本人民币25,188,916,873元,资本公积人民币74,800,281,954元),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管理办法》,本公司制定并于2014年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资金投向变更、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等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存储及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运行中心)开立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6月29日,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亿元到位。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于2018年7月3日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上述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综上,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中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801,173元)后的净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9,989,198,827元全部用于补充本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具体参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未出现与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不相符的情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已全部用于补充本公司核心一级资本,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5年修订)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本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本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认为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同时,认为专项核查报告中关于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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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项目:因银行业务的特殊性,农业银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并未用于专门的募投项目,而是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立即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提高了公司的资本充足率,有助于推动公司业务的健康持续发展,其实现效益无法独立核算,故填列“不适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2018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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