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委托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化工”)提供委托贷款。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与本次委托贷款事项相关的协议签署、上述额度内款项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登载于2018年8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2018年8月13日,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委托贷款委托合同》,通过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新华化工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4,000万元,贷款期限自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12月31日,委托贷款利率为4.35%。2018年12月28日,新华化工提前归还上述委托贷款,贷款本金4,000万元及贷款期间利息收入662,166.66元已到账,至此上述委托贷款事项完结。
2018年11月9日,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委托贷款委托合同》,通过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新华化工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贷款期限自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2月31日,委托贷款利率为4.35%。2018年12月28日,新华化工提前归还上述委托贷款,贷款本金2,000万元及贷款期间利息收入118,416.67元已到账,至此上述委托贷款事项完结。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近十二个月内累计委托贷款6,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67%。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已全部收回,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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