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小额贷款]厦门市出台工作指引 规范小额贷款合作业务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彦宇)昨日,在市金融监管局的指导下,厦门市地方金融协会发布《关于我市小额贷款公司与合作机构开展贷款业务的工作指引(试行)》,促进我市小额贷款行业健康发展。据了解,《工作指引》所指的贷款业务是指合作机构利用自身在技术、场景、数据
厦门网讯 (厦门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彦宇)昨日,在市金融监管局的指导下,厦门市地方金融协会发布《关于我市小额贷款公司与合作机构开展贷款业务的工作指引(试行)》,促进我市小额贷款行业健康发展。
据了解,《工作指引》所指的贷款业务是指合作机构利用自身在技术、场景、数据、风控等方面的优势,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初筛等贷前服务,由小额贷款公司自主完成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流程后,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向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小额贷款服务的合作模式。
《工作指引》提及,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对合作机构进行名单制管理,定期评估合作机构资质和信用、履约情况,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提升风险管理前瞻性。对于出现风险预警信号、存在潜在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合作机构,应及时终止合作。厦门市地方金融协会将逐步建立合作机构黑白名单制度,合作机构在合作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纳入行业合作机构黑名单。
《工作指引》要求,各类机构不得通过或参与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各类机构应当加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不得以“大数据”为名窃取、滥用客户隐私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泄露客户信息。
此外,《工作指引》还提出设立履约保障金专项监管。该专项保障金是合作机构为保证按其与小额贷款公司约定履行合作义务而设。履约保障金由合作机构存入指定被监管账户,该账户应当接受廈门市地方金融协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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