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身份证贷款]身份证被他人拿去贷款,哪些情况下不用还?
家里位于江西的邓女士最近摊上了大麻烦。邓女士对记者反映说,在几年前,丈夫刘某用她的身份信息贷款买了一辆小轿车。但买回来没多久,刘某就开着车跑了,至今几乎见不到其人影,而买小轿车欠的贷款也从此没有还过。而前几天,邓女士被法院判决偿还买汽车所欠
家里位于江西的邓女士最近摊上了大麻烦。
邓女士对记者反映说,在几年前,丈夫刘某用她的身份信息贷款买了一辆小轿车。
但买回来没多久,刘某就开着车跑了,至今几乎见不到其人影,而买小轿车欠的贷款也从此没有还过。
而前几天,邓女士被法院判决偿还买汽车所欠下的六七万元贷款,邓女士觉得十分委屈。
对于法院的判决,邓女士实在无奈,遂决定寻找律师的帮助,在律师问及事情的原委时,邓女士说,2013年3月,丈夫刘某用自己的身份证贷款买了一辆小轿车,但是其只支付了首付款,剩下的7万元是一笔从银行贷的7万元的分期贷款。
在律师问到,刘某为何不用自己的身份证买车时,邓女士说,当时他说他的买不到,他的名字到了征信黑名单里去了,然后就拿了邓女士的身份证去买。
如果说刚开始的事儿让邓女士感到蹊跷,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让邓女士大吃一惊了,邓女士对律师说“买了车子不到半个月就开走了,之后五六年都没有回来过,买车贷款的钱也不还,现在车子违章有200多条”,而随着银行的催促,无奈之下,销售此汽车的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帮他们还清了汽车的贷款,而还清之后,此公司于2015年7月17号将邓女士告上了法庭,2016年3月9号,法院判处邓女士偿还汽车贷款本息滞纳违约金一共7万多元。
但让律师不解的是:夫妻俩共同买的车,为什么法院只判处让邓女士一个人偿还呢?
随后,邓女士说,1999年,邓女士和丈夫刘先生在村里摆了喜宴,大家都知道,按照农村的风俗来说,这样就算是结婚了,但在2000年的时候,他们就有了一个孩子,但有孩子后,二人也没有去民政局领取过结婚证,也就是说,从法律角度来讲,刘某并不是邓女士的合法意义上的丈夫,而且那笔贷款是用邓女士的身份证办理的,因此,贷款刘某不用承担。
在听到律师这样说时,邓女士一脸忧愁的讲到”刚结婚的时候我想去领证,但是他们家说生了儿子领证;但是生了儿子后,他们就有另外的想法了,就不去领证了,现在孩子都已经19岁了”
邓女士说,从2013 年到现在基本上都是她在抚养管教。自己做点小生意经济也比较拮据,一个人还这笔 7 万多元的汽车贷款实在困难。” 我也是太相信他了,什么东西都相信他;他拿我的身份证去买车,还贷款,我也没想到他会这样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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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找不到刘某的住处,邓女士的律师只好电话联系了他,而在电话里,刘某还是很理直气壮的表示:我现在一分钱都不会付。
1、对于邓女士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呢?
对此,信之源律师事务所的闫小芹律师表示: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邓女士可以先行偿还这笔贷款,然后再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这辆车的实际购买使用人就是刘某,最后通过法院起诉刘某,并追偿这笔贷款。
2、如果身份证被他人拿走贷款,什么样的情况下才需要还款呢?
对此,闫小芹律师明确表示:
1、别人用你的身份证贷款还不上,你不会坐牢。
2、别人用你的身份证贷款,虽然是你的名字,但只要你没有到场签字,贷款与你无关。
3、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签字必须是本人亲笔签名或按手印,如代替办理签字必须有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4、如果是你签名或按手印,你是债务人。或者有证据表明贷款资金实际部分或全部为你所用,你应该承担偿还义务。如果不如期偿还,银行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2、冒用他人身份证贷款并签他人的名字,会触犯哪些法律?
对此,闫小芹律师表示:冒用他人身份证是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如果是冒用了别人的身份证贷款,而且还签了别人的名字,在还款期内不按时还款的话,就已经符合《刑法》第193条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从本案来看,刘某还有7万元的贷款拒绝偿还,那么就构成了贷款诈骗罪的数额巨大,根据规定,数额巨大,处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的罚金。
如果大家遇到此类问题,建议直接寻找律师的帮助,也欢迎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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