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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支付,学生毕业后自行还款。国家助学贷款有校园地和生源地贷款两种,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一、国家助学贷款允许申请学生范围:1、在校本、专科生和在学习年限内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定向、委培学生除外)方可申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知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支付,学生毕业后自行还款。国家助学贷款有校园地和生源地贷款两种,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允许申请学生范围: 1、在校本、专科生和在学习年限内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定向、委培学生除外)方可申请。
2、原则上非全日制研究生和MBA不能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能否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以生源地资助中心政策为准。
3、博士生一般在校收入远高于所需缴纳的学费标准,因此无特殊情况一般不符合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要求;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申请的,申请时需额外出具特殊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要求: 1.申办时间:新生入学后,9月份开始以学院为单位在校内集中办理,11月左右放款。
2.贷款金额:贷款总额度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元,学费和住宿费的总和不超过8元的,以实际收费标准总和为最高额度申请。
3.申请贷款所需材料及程序 (1)学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及学生证的复印件。年龄不满18周岁的还须提供其法定监护人(一般为父母)同意被监护人贷款的书面声明。
(2)父母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A4纸大小),在空白处由家长加上“同意贷款”字样和签名。
(3)经学生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的《北京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三、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 1.申办时间: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入学报到前,在生源地资助中心进行申办。
2.交送回执:已经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成功的同学应在新生入学报到当天,将部分经办银行要求的确认回执单交送至学校资助中心“绿色通道”现场办公处,其余工作时间交至资助中心(7斋28);没有回执交送的,需在资助中心进行生源地贷款受理登记。
3.贷款发放:学校收到回执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反馈给银行,银行才会给申请人进行放款,一般于当年的11月~12月期间,贷款经由银行划拨至学校账户后直接扣抵学费,已经先期自付学费的学校直接打款至学生个人的银行卡上。
4.研究生新生生源地续贷申请:一般情况下未报到研究生新生需凭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生源地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续贷,具体要求以当地政策为准;未完成报到的218级研究生新生,贷款办无法开具在籍证明,也无法通过在校续贷审核。
四、助学贷款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所有已经申办或打算申办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入学时均可在贷款办登记办理缓交学费手续,待贷款到位后,再由学校财务划扣学费;贷款到账前,已经主动缴纳学费的,待贷款到帐后学校再将发放款项转发至学生个人账户;未办理助学贷款的研究生新生,如需学费缓交请咨询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具体事宜。
2.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两者只能选择其一办理,不能同时办理,相关政策解释以具体经办银行或受理贷款的资助中心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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