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最新!贵阳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发布
更多精彩,敬请关注“一点贵阳房产”贵阳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贵阳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一、机构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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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贵阳住房公积金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9名委员,2019年召开三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贵阳市2018年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执行情况与2019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归集使用预算(草案)报告》。
2.《贵阳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3.《贵阳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贵阳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贵阳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管理办法》。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贵阳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事业单位,设6个处(科),9个管理部,1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26人,其中,在编77人,非在编49人。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为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贵州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三个科,从业人员17人,其中,在编9人,非在编8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19年,新开户单位3777家,实缴单位18471家,净增单位2432家;
新开户职工13.65万人,实缴职工98.80万人,净增职工4.19万人;
缴存额128.56亿元,同比增长15.77%。
2019年末,缴存总额801.1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11%;缴存余额329.5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58%。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3家,比上年无增减。
(二)提取
2019年,提取额89.17亿元,同比增长 18.86%;占当年缴存额的69.36%,比上年增加1.80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471.5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3.31%。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9万笔57.1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8.51%、增长5.35%。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0.29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7.59万笔484.69亿元,贷款余额308.11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7.91%、13.36%、9.5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3.49%,比上年末减少3.44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8家,比上年无增减。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9年,未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9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6.39亿元,无项目贷款余额。
(四)购买国债
2019年,无购买、兑付、转让、收回国债事项。2019年末,无国债余额。
(五)融资
2019年,无新增融资,归还2.02亿元。2019年末,融资总额8.97亿元,无融资余额。
(六)资金存储
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4.64亿元。其中,活期0.05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2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2.59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
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3.49%,比上年末减少3.44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19年,业务收入97155.53万元,同比增长11.70%。其中,存款利息3467.8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93680.95万元,其他6.75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19年,业务支出57175.95万元,同比增长10.10%。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44238.92万元,归集手续费4506.01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4455.31万元,其他3975.71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19年,增值收益39979.58万元,同比增长14.08%。增值收益率1.28%,比上年减少0.0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685.1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737.23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3557.24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958.03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6158.83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0811.48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3581.5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3474.09万元,同比下降40.89%。其中,人员经费1579.13万元,公用经费360.03万元,专项经费1534.93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
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746.84万元,逾期率0.24‰。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2685.11万元,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0811.48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2.42%。
(二)支持保证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2019年末,无项目贷款。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15.16%、4.43%和15.77%。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6.04%,国有企业占8.34%,城镇集体企业占1.92%,外商投资企业占1.3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7.0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57%,其他占1.72%。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0.49%,国有企业占30.74%,城镇集体企业占2.15%,外商投资企业占2.0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0.2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30%,其他占2.12%;中、低收入占97.25%,高收入占2.75%。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67%,国有企业占19.85%,城镇集体企业占2.53%,外商投资企业占3.4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9.4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77%,其他占3.28%;中、低收入占99.56%,高收入占0.44%。
(二)提取业务
2019年,37.4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89.17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7.90%(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7.1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5.51%,租赁住房占5.13%,其他占0.07%);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2.1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4.4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5.74%,出境定居占1.15%,其他占0.79%)。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 96.31%,高收入占3.69%。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46.84 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4.93%,比上年末减少1.4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15428.25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6.77%,90-144(含)平方米占75.38%,144平方米以上占7.85%。购买新房占83.41%(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26 %),购买二手房占16.59%。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8.54%,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1.46%,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51.51%,30岁-40岁(含)占30.79%,40岁-50岁(含)占15.11%,50岁以上占2.59%;首次申请贷款占95.46%,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4.54%;中、低收入占96.75%,高收入占3.25%。
2.异地贷款:2019 年,发放异地贷款152笔6833.50 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9828.8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8112.45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9年,无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当年贴息额3648.76万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8946笔279510.60万元,累计贴息17788.05 万元。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9年末,累计试点项目2个,贷款额度6.39亿元,建筑面积28.92万平方米,可解决4128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2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
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8.48%,比上年减少5.31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无机构及职能调整,无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
(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当年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筑公积金通字〔2019〕93号),将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50万元调整为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含铁路沿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职工缴存家庭50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60万元。
2.下发《关于2019年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筑公积金通字〔2019〕110号),规范贵阳市2019年—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具体为:
(1)缴存比例: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高于12%。同一单位在同一缴存年度内只能选定一个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与单位缴存比例一致。
(2)缴存基数:根据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现行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本市 2019年—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8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68元。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统计局联合公布的2018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本市2019年—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867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480元。
3.下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的通知》(筑公积金通字〔2019〕127号),对贵阳市现行部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适当调整。具体为:
(1)缴存职工家庭结清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即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
(2)缴存职工家庭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为改善居住条件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由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中可贷年限最长的一方计算调整为按照主贷人可贷年限进行计算。
4.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事宜的通知》(筑公积金通字〔2019〕161号),明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同时符合以下情况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1)职工本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3)职工本人及配偶从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有住房或偿还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的贷款本息。
(4)职工本人及配偶未在本市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时,申请人可不再提供不动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和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通过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筑民生APP、支付宝及自助终端推出了职工线上自助办理商贷提取、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等业务;为开发商查询信息提供了专用网上营业厅;综合服务平台已建成并以优秀等次通过住建部验收;在省电子政务网上推出退休、离职公积金提取自助办理服务。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了一网通办系统改造,实现高频事项一次办成;建成筑民生公积金在线办理平台;完成档案系统改造,实现会计账簿电子化;完成支付宝二期功能开发;基础数据标准贯彻及结算应用系统接入工作已完成。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2019年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村干部张静同志先后获得“全省脱贫攻坚村优秀第一书记”、“全市脱贫攻坚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2019年,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案件1件,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拒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企业处以2万元的行政处罚,无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
(七)当年无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来源:贵阳公积金
一点贵阳房产编辑:张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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