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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条文解读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合规管理部杨超律师第一部分《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条文解读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总则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协议与发放支付与管理贷后管理附则核心原则共八章四十七条,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个人贷款管理的法规,强化了贷款调查环节,要求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从源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条文解读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 合规管理部杨超律师 第一部分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条文解读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 总则 受理与调查 风险评价与审批 协议与发放 支付与管理 贷后管理 附则 核心原则 共八章四十七条,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个人 贷款管理的法规,强化了贷款调查环节,要 求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从源头头上保证 个人贷款的资产质量 核心要义和固贷、流贷一样,主要体现全流 程管理、诚信审贷、协议承诺、贷放分控实 贷实付、贷后管理、罚则约束原则 总则 扩大贷款人范围 明确贷款用途 加强贷款支付管理 建立贷款全流管控机制 实行差别风险管理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 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 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个人贷款业 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 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个人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 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应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制订 贷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贷款品种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贷款对象 和范围,实施差别风险管理,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 责机制。
总则 第六条贷款人应按区域、品种、客户群等维度建立个人贷款 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七条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 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
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有效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 险。
第八条个人贷款的期限和利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九条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偿债比例控制机制, 结合借款人收入、负债、支出、贷款用途、担保情况等因素, 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还款额不超过其还 款能力。
第十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对个人贷款业 务实施监督管理。
受理与调查 贷款申请条件 贷款尽职调查 委托调查及面谈 借款人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 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 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贷款尽职调查 第十二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 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 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 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 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 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贷款尽职调查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二)借款人收入情况;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人还款来源、还款能力及还款方 式; (五)保证人担保意愿、担保能力或抵 (质)押物价值及变现能力。
委托调查及面谈制度 第十五条贷款调查应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采取 现场核实、电话查问以及信息咨询等途径和方法。
第十六条贷款人在不损害借款人合法权益和风险可控的前提 下,可将贷款调查中的部分特定事项审慎委托第三方代为办 理,但必须明确第三方的资质条件。
贷款人不得将贷款调查的全部事项委托第三方完成。
第十七条贷款人应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
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发放低风险质押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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