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贷款利率]2019年央行第30号公告,存量贷款利率将迎来重大调整,您看懂了么
12月28日,央行发布了“2019年第30号公告”,将开始推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工作。有这一政策,又将会涉及到亿万房奴的切身利益,因此,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央行此次发布的公告内容,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1、调整范围:凡是2020年1月1日之前办理的浮动利率贷款(参考基准利率),无论是否放款皆要调整。其中包括企业贷款、个人消费贷、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除外
12月28日,央行发布了“2019年第30号公告”,将开始推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工作。有这一政策,又将会涉及到亿万房奴的切身利益,因此,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
央行此次发布的公告内容,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调整范围:凡是2020年1月1日之前办理的浮动利率贷款(参考基准利率),无论是否放款皆要调整。其中包括企业贷款、个人消费贷、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除外)等。
2、调整时间:2020年3月1日~8月1日,时间跨度5个月。
3、实施细则:
调整期间,借款人有且只有一次转换的机会,可转成固定利率,也可转换成为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原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可转换为“LPR利率+加点数值”组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一旦确定后,剩余贷款期限内固定不变。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以不转换。无论何时办理利率转换,其皆根据2019年12月公布的LPR为参考执行标准(1年期4.15%、5年期以上为4.80%)。
此次央行公告当中,对转换之后,采用LPR浮动利率与固定利率执行的利率标准,做出了一定的阐述和说明。
1、固定利率,剩余贷款期限内利率一直保持不变
个人商业住房贷款转换后,固定利率=原合同的执行利率。其他商业贷款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由借款人与银行协商确定。比如,此前房贷利率为基准上浮10%(5.39%),则调整之后,其利率就直接为5.39%,在合同剩余贷款期限内,无论未来LPR利率是上涨亦或是下跌,其利率都会一直保持不变的。这样转换之后,最大的好处是:稳定性和提前锁定风险。贷款剩余期限内,利率固定不变,则月供不会有任何变化,非常稳定。固定利率,不必担心因为LPR利率可能的上涨,带来月供金额的增多。或因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扣款失败,带来可能影响个人信用的风险!
2、LPR浮动利率
加点数值(个人房贷)=原合同利率-LPR利率(2019年12月),且加点数值一旦确定,整个贷款期限内会一直保持不变。其他商业贷款,加点数值协商确定。可重新约定定价周期和定价日,但个人房贷定价周期≥1年。除2020年之外,其后的每个利率重新定价日,利率=最近一个月相应LPR+加点数值。比如,房贷利率上浮10%,转换之后,其利率由“4.8%(LPR)+0.59%(加点数值)”组成。前者,随市场利率变化而每年调整一次,而后者会一直保持不变的!这种方式,最大的好处在于“看起来便宜”,尤其是在LPR处于不断下行的周期当中。但反之,一旦未来LPR利率上涨,利息也必然会增多的!这个就是浮动利率,所带来的、潜在的、不可预知的风险!
其他商业贷款利率,暂且抛在一边、不作考虑。我们仅来看看,事关亿万房奴的房贷利率,转换期间,该如何选择更为合适!
存量房贷,执行基准利率下浮的,采用固定利率更为合适。反之,LPR浮动利率更为合适一点。剩余贷款的期限长短:只有1年,不用转化,没啥意义。不足5年的,无论哪种选择皆可,但LPR浮动利率更为划算一点。毕竟,受制于各种原因,短期内来看,LPR利率还有进一步下行可能的。贷款期限超过20年,固定利率更为合适,尤其是采用基准利率下浮的存量贷款。虽然,短期内LPR利率还会下行,但商业银行三年期存款平均利率达到3.5%以上,与最新的5年期LPR息差只有1.3%而已。从长期看,这种状况必然是不会持久的。
总之,央行“2019年第30号”公告,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化成LPR,对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于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影响也会是十分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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