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贷款]日照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能享受哪些扶持政策?
3月18日下午,日照市委经济运行应急保障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发布日照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情况。会上,日照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丽就《日照市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大力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的意见》作简要介绍。近年来日照市个体私营经济蓬勃发展,截至2020年2月底市场主体总量30.01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20.30万户,占67.63%;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3
3月18日下午,日照市委经济运行应急保障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发布日照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情况。会上,日照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丽就《日照市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大力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的意见》作简要介绍。
近年来日照市个体私营经济蓬勃发展,截至2020年2月底市场主体总量30.01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20.30万户,占67.63%;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39.03万人。个体工商户在繁荣市场、丰富人民生活、稳定扩大就业、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帮助全市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尽快有序复工复产、稳定扩大就业,3月14日,日照市出台了《日照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大力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的意见》,该《意见》共15条政策措施,从强化服务保障、加大扶持力度、降低运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等4个方面,为个体工商户全面复工复产提供政策“套餐”支持。
强化服务保障
1 促进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
通过完善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分类科学推动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制定适度补贴政策,组织协调解决复工复产的个体工商户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
2 保障个体工商户用工
实行复工人员健康通行证明省内外互认。对持健康通行卡来日照的本省人员,一律予以通行,不再隔离观察。对无健康通行卡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技能型人才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到个体工商户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成功介绍1人按12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自2020年2月4日起实施,暂定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
3 保障个体工商户物流需求
按规定消除道路硬梗阻,保障复工复产“全产业链”物资运输,确保个体工商户原料进得来、产品出得去。
4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宣传落实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扶持发展政策,推动个体工商户有序复工复产。
加大扶持力度
1 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力度
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首次创办个体工商户且注册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后,正常经营满1年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和最高9000元的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对符合条件个体工商户的个人借款人,可申请最高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可申请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个体工商户升级企业的,按规定给予财政奖补。
2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加强对个体工商户优惠利率信贷支持。对到期还款困难及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延长贷款期限;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免逾期利息等,支持个体工商户战胜疫情影响,续贷利率不高于现有利率。支持复工复产的个体工商户通过“三押一推”进行融资贷款。
3 保障个体工商户电气供应
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对执行“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的个体工商户计收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2020年2月22日至6月30日,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下调13.4%,由3.5943元/立方米调整为3.114元/立方米。
降低运营成本
1 落实减免税费政策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疫情公告结束,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为1%;个体工商户代开货物运输服务增值税发票时,按代开发票金额的0.5%预征个人所得税。疫情期间,政府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法人性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认证认可机构,减免个体工商户的相关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服务费用。6月30日前,餐饮住宿业个体工商户的检验检测经营服务项目,实行减半收费。
2 减免房屋租金
对承租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用房的个体工商户,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征收2个月房租。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政府创办创业园、孵化园、商品交易市场、创业基地出租的经营用房的个体工商户,免收2、3月份房租;对经营确有困难的,可减半收取4、5、6月份房租。
3 减免缓个体工商户社保费用
对有雇工的、以单位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个体工商户,自2020年2月起免征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受疫情影响有严重困难的,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居民养老保险。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不影响退休后待遇。
优化营商环境
1 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对个体工商户办理市场准入业务实行网上申请、“零见面”审批,证照免费寄递;开通涉疫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简化流程,限时办结。需市级以上批准颁发的行政许可证,全程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让个体工商户尽快取得相关证件投入生产。开通计量器具检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实行24小时上门服务。
2 推进准入准营便利化
疫情防控期间,允许个体工商户生产紧急上市消毒剂产品,在获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后,即可先行上市销售;待产品上市销售后,由产品责任单位按照规定标准进行检测并产品备案。对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个体经营者,特别是在疫情期间从事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零售业个体经营者,进一步拓宽其活动的场所和时间,依法予以豁免登记。
3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延长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至2020年底。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个体工商户,暂不标记经营异常状态。建立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落实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
4 畅通意见诉求受理渠道
畅通12345投诉受理渠道,开设24小时服务专席,及时受理、分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及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诉求,并及时协调解决。充分发挥工商联直属协会、商会和个体私营经济服务中心等社团组织协同作用,帮扶化解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难题。(虢炳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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